報名時間:2023年5月30日9:00至31日18:00 根據(jù)公務員法、公務員錄用規(guī)定和《山西省2023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以下簡稱《考錄公告》),省公務員局決定組織實施全省2023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補充錄用工作。為保證工作順利進行,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補充錄用職位 山西省2023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截至目前的空缺職位。(具體補充錄用職位附后) 二、報考條件 參加山西省2023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筆試的考生,可報名參加補充錄用。報名補充錄用時,除具備《考錄公告》規(guī)定的報考條件和要求外,還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一)補充錄用在公共科目考試內(nèi)容相同、報考者筆試為同一級別試卷的職位之間進行; (二)報名補充錄用的報考者應當符合補充錄用職位規(guī)定的資格條件和要求; (三)報名補充錄用的報考者筆試成績應當達到補充錄用職位層級合格分數(shù)線以上。 未參加體能測評或體能測評不合格的考生,不得報名有體能測評要求的職位;未進行公安專業(yè)科目考試或公安專業(yè)科目考試成績未達合格分數(shù)線的考生,不得報名公安機關人民警察職位。 已被各級機關錄用或確定為擬錄用人選、暫緩錄用人選的,不得報名。一經(jīng)發(fā)現(xiàn),取消錄用資格并通報有關單位處理。 三、報名 (一)報名方式:報名采取網(wǎng)絡報名的方式進行。 (二)報名網(wǎng)址:山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wǎng)站山西人事考試專欄(http://rst.shanxi.gov.cn/rsks/)。 (三)報名時間:報考者提交報名申請的時間為2023年5月30日9:00至31日18:00。 (四)報名要求:報名時,報考者登錄山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wǎng)站山西人事考試專欄報名提交補充錄用有關信息(其中,所填寫的專業(yè)應當與本人取得的高校畢業(yè)證書上所載明的專業(yè)一致)。每個報考者僅可選擇一個職位報名,信息提交后,不得更改。提供虛假報名信息的,一經(jīng)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報考資格的,將按照公務員錄用考試違規(guī)違紀的有關規(guī)定處理。 報名期間,每天下午14:00左右在山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wǎng)站山西人事考試專欄,公布各職位報考人數(shù)、報名考生筆試成績最高分以及擬進入面試范圍筆試成績最低分。 四、資格審查 報名結束后,由招錄機關和各市委組織部組織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時,按照報考人員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進行。資格審查合格人數(shù)達到計劃錄用人數(shù)3倍的,不再對其他人員進行資格審查;職位報考人數(shù)達不到上述比例的,對該職位實有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合格人員確定為擬面試人選。 資格審查時間為2023年6月1日。報考者可于2023年6月2日15:00后登錄原報名網(wǎng)站查詢資格審查結果。資格審查不合格或者未進行資格審查的報名人員不確定為擬面試人選。 五、面試 擬面試人選確定后,由省委組織部統(tǒng)一發(fā)布面試公告。面試前,省直招錄機關和各市委組織部要對擬面試人選進行資格復審。報考者須按照《考錄公告》有關規(guī)定提供相應材料,凡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或主要信息不實的,取消其面試資格。 考試成績計算、體檢考察范圍人選確定等,按《考錄公告》執(zhí)行。 其它未盡事宜,按《考錄公告》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本公告由省公務員局負責解釋。 附: 1.山西省2023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補充錄用職位表 2.山西省2023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補充錄用咨詢電話表
山西省公務員局
2023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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