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省委組織部、省公務員局統(tǒng)一部署,我州2014年各級機關考試錄用公務員工作已進入體檢階段,F(xiàn)將體檢工作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體檢報到時間及地點 體檢報到時間:2014年6月24日—6月25日 體檢報到地點:延邊工人文化宮(老藝術劇場)門前廣場 二、 體檢程序 (一)獲得體檢資格的考生須持《身份證》、《準考證》于體檢當日早6:00到達指定的體檢集中地點報到并領取體檢表。考生將通訊工具關閉后裝入信封交工作人員統(tǒng)一管理。 (二)考生在工作人員和醫(yī)護人員的帶領下在指定醫(yī)院進行體檢。 (三)全部項目檢查完畢后,考生在工作人員處憑本人身份證領取通訊工具。 (四)體檢費用考生自理,由體檢醫(yī)院按照物價部門規(guī)定的統(tǒng)一標準收取。 三、注意事項 (一)獲得體檢資格的考生務必于前述指定時間到達指定地點,無正當理由在規(guī)定時間沒有到達集合地點的,視為自動放棄體檢資格。 (二)每位考生須帶好《身份證》、《準考證》、簽字筆、近期免冠小2寸彩照1張及體檢費用630元(報考公安、森林公安、勞教(戒毒)所的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司法警察職位的考生體檢費用為670元)。參加體檢的考生可自備少量食品和飲用水。體檢前必須空腹;在抽血、彩超、留尿三項檢查后可以少量飲食。 (三)體檢過程中,考生應服從工作人員的指揮。請考生務必記清自己的體檢編號,考生體檢過程中,只報本人編號,不得將姓名告知醫(yī)務人員。在體檢過程中一旦發(fā)現(xiàn)考生使用通訊工具,即取消其體檢資格。 (四)體檢過程中,考生有隱瞞病史、冒名頂替、弄虛作假、涂改資料等行為的,立即取消其體檢和錄用資格,并參照《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guī)處理辦法(試行)》予以處理。 (五)考生體檢前幾天忌過度勞累,應注意飲食清淡、不飲酒,停服對肝腎功能有影響的藥物。體檢前一天晚上應早休息,晚8時后不再進食。 (六)抽血和B超項目必須空腹進行。 (七)作X光檢查時請摘掉項鏈、別針等物,視力有遠視、近視等問題的考生需攜帶矯正視力眼鏡或佩戴隱形眼鏡備查矯正視力。 四、體檢標準及結果 公務員錄用體檢的標準依照原人事部、衛(wèi)生部公布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公安機關、森林公安、勞教(戒毒)所的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司法警察職位,應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規(guī)定檢查有關項目!短厥鈽藴省肺醋饕(guī)定的職位或項目,其公務員錄用的體檢標準仍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zhí)行。體檢醫(yī)院將在體檢表上簽署體檢是否合格意見,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用。 公務員主管部門、招考單位或考生本人對體檢結果有疑問的,可以提出復檢要求。考生提出復檢,應在接到體檢結果通知之日起3日內以書面方式向延邊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提出復檢申請,復檢只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中的所有體檢項目均不進行復檢。復檢時間將另行通知。對身高、體重、視力、血壓、心電圖等可即時給出結果的體檢項目或事先服用藥物可暫時影響體檢結果的體檢項目,考生對檢查結果有疑問的,應當場提出復檢要求并在當天復檢,當天體檢結束后,不再安排復檢。 中共延邊州委組織部 延邊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二〇一四年六月二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