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筆試科目:教育學、心理學和相關法律法規(guī)知識合卷,滿分為100分。 (2)筆試時間:2013年6月23日上午9:00—11:00時。 (3)筆試地點:韶關市第二中學(湞江南路96號)。 (4)筆試加分:根據粵人發(fā)〔2007〕141號、韶府〔2010〕58號等文件精神,對以下項目進行加分:①廣東省內“三支一扶”高校畢業(yè)生,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筆試成績加10分;②獲得由教育行政部門推薦的省級以上榮譽稱號的報考者筆試成績加10分;③國家“211”、“985”工程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學士及以上學位的畢業(yè)生,或本科雙學歷畢業(yè)生,或全日制脫產研究生學歷者筆試成績加10分;④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的副高及以上職稱的報考者筆試成績加10分;⑤省級以上特級教師報考者筆試成績加10分。 說明:以上加分項目不重復加分,只取其中一項最高分。加分后若筆試成績超過100分,則以100分計。 (5)筆試結束后,小學語文科目的按招聘人數與面試人數之比為1:3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的人員,其它學科的按招聘人數與面試人數之比為1:5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的人員。報考美術、音樂、體育、信息技術、幼兒園崗位等學科職位的人員,按照專業(yè)水平考試及筆試成績之和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面試對象;其它學科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面試對象。如招聘崗位最后一名進入面試人員出現有同分現象的,則一同進入面試。 (6)成績公示:專業(yè)考試成績、筆試成績和面試人員名單于6月24日在湞江區(qū)政府一樓大堂、湞江區(qū)教育局一樓門口張貼,并在韶關教育信息網、韶關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韶關12333勞動保障服務網)、湞江區(qū)人民政府公眾信息網、湞江區(qū)教育信息網公告。 3、面試 面試滿分為100分;面試內容以說課為主(時間15-20分鐘),主要測試教育教學能力(分數占80%),答辯(分數占20%)。 (1)面試時間:2013年6月29日上午7:30時。 (2)面試地點:韶關市第二中學(湞江南路96號)。 (3)面試結束后,計算綜合成績(綜合成績60分以上者方能進入體檢程序),報考美術、音樂、體育、信息技術、幼兒園等學科職位者綜合成績計算公式為:綜合成績=專業(yè)水平考試成績×30%+筆試成績×30%+面試成績×40%;其它學科綜合成績的計算公式為:綜合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綜合成績及體檢人員名單于7月2日在湞江區(qū)政府一樓大堂、湞江區(qū)教育局一樓門口張貼,并在韶關教育信息網、韶關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韶關12333勞動保障服務網)、湞江區(qū)人民政府公眾信息網、湞江區(qū)教育信息網公告。 八、體檢、政審和遞補 面試結束后,根據《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體檢標準,依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崗位擬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和政審人選,如相同招聘崗位綜合成績相同的,依次以面試成績高者,專業(yè)水平考試成績高者,筆試成績高者,最高學歷高者,年齡低者的順序進行排序。體檢或政審不合格的(有犯罪記錄的,單位開除的視為政審不合格),可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體檢和政審由湞江區(qū)人社局、湞江區(qū)教育局統(tǒng)一組織實施,體檢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體檢費用自理。 九、職位薪酬、聘用事宜及要求 體檢和政審合格的,在上述地點和網站進行公示。經公示無異議的,按程序辦理聘用和調動手續(xù)。 具體要求如下: 1.被招聘者從接到招聘通知之日起1個月內,按規(guī)定辦理完有關手續(xù),逾期不辦理的作棄權處理,所空缺名額按該專業(yè)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 2.若被聘用者屬新參加工作的,試用期為一年,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轉正,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資格;若被聘用者原有工作單位的,試用期為半年,具有初級專業(yè)技術職稱的,按初級專業(yè)技術崗位聘任,具有中級或高級職稱的,則按我區(qū)教師專業(yè)技術崗位聘任方案執(zhí)行。 3.被聘用者必須在湞江區(qū)所屬的中小學校、幼兒園服務五年后方可辦理調離手續(xù)。對不服從工作分配者,取消其聘用資格。 十、其它 1.某學科出現報考空缺或報考人數不足3人,不開考(退還報名費),該學科招聘人數調劑到其它學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