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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jù)《2024年度郴州市市直機關公開遴選公務員公告》規(guī)定,筆試成績公布后,各遴選機關需對進入面試的人員進行資格復審。現(xiàn)就資格復審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資格復審對象 在同一遴選職位的報考人員中,按照遴選計劃3:1的比例(省直機關入圍人員與市直機關入圍人員出現(xiàn)交叉時,市直機關適當調(diào)整比例;需要進行業(yè)務水平測試的公開遴選職位比例為5:1),根據(jù)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 二、資格復審的時間和地點 資格復審(含遞補)時間為2024年10月8日至10月12日,資格復審地點安排和聯(lián)系方式詳見附件。 三、資格復審需要提交的材料 (一)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二)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三)職位要求的其他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四)《2024年度郴州市市直機關公開遴選公務員報名推薦表》原件。 (五)最近一次任職(職務、職級)的干部任免表復印件,按照干部管理權限蓋章確認。 (六)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人員登記表復印件,按照干部管理權限蓋章確認。 (七)遴選機關要求的其他材料。 四、資格復審注意事項 (一)報考人員需親自參加資格復審。確因特殊原因本人不能到現(xiàn)場參加資格復審的,可委托其他人員(須出具書面委托書)提交材料代為審查,受委托人員還需提供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二)報考人員提供資料應真實、完整,與報考職位要求相符合,與報考時填寫的信息相符合。凡有關材料主要信息不實,或不符合報考職位條件和要求的,取消該報考人員參加面試的資格。 (三)不按規(guī)定時間、地點和要求進行資格復審的,視為放棄資格復審,不得進入面試。 五、遞補 因報考人員放棄或資格復審不合格形成面試人員空缺的,遴選機關根據(jù)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人員進行資格復審,由遴選機關直接電話通知報考人員,報考人員須保持電話暢通,電話無法聯(lián)系者,責任自負。 附件: 2024年度郴州市市直機關公開遴選公務員資格復審人員名單.xlsx 中共郴州市委組織部 2024年9月24日 |